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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家长速收藏!2020年,漳平幼、小、中学招生划片看这里……
2020年05月19日 23:22   浏览:2556   来源:漳平信息网

 漳平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的普惠性,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平稳,保障幼儿有序入园,现将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计划开班数

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计划开班数:实验幼儿园、宝娘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工业园区幼儿园、城北幼儿园、城南幼儿园、菁东幼儿园、下桂林幼儿园、桂林中心幼儿园、北英幼儿园、凯源幼儿园、朝阳幼儿园、金富山幼儿园各4个班;大景城幼儿园、九龙桂冠幼儿园、闽西南幼儿园各3个班;嘉裕幼儿园、小红帽幼儿园各2个班,共65个班(各园实际开班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由教育局确定)。乡镇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及容量开班。

二、招生区域的划分

幼儿园

招生区域(对象)

实验幼儿园

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市直学校教职工子女,福建惠丰建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龙二期签定的有效期内的协议业主直系子女。

宝娘幼儿园

福满社区(菁西社区原住民可选择就读宝幼)

第二实验幼儿园、小红帽幼儿园

菁西社区、顶郊社区(电厂员工子女原则上在小红帽幼儿园就读)

工业园区幼儿园

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

菁东幼儿园

菁东社区

   凯源幼儿园、

朝阳幼儿园、

金富山幼儿园

富山社区(属凯源锦绣名城楼盘的住户子女原则上就读凯源幼儿园。)

城北幼儿园、

北英幼儿园、

嘉裕幼儿园、

大景城幼儿园

北郊社区、铁路社区、富山社区(属大景城楼盘的住户子女原则上就读大景城幼儿园。)

桂林中心幼儿园

上桂林社区、上江社区

城南幼儿园、九龙桂冠幼儿园

城南社区(属九龙桂冠楼盘的住户子女原则上就读九龙桂冠幼儿园。)

下桂林幼儿园、闽西南幼儿园

下桂林社区(闽西南、滨江上城楼盘住户原则上就读闽西南幼儿园)

三、城区幼儿园招生录取批次

第一批:幼儿园招生区域原住民子女(即全家户籍属幼儿园招生社区原农业户口的居民子女,或祖籍在本社区、现已农转非或因公拆迁的居民子女),以及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 招生区域内市直单位(市直学校)的干部职工子女。

第三批: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招生区域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第四批:全家户籍在招生区域内的居民子女或房产在招生区域内且实际入住的居民子女。

五批:城区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除实验幼儿园)可招收其他片区未录取的居民子女。

第六批:有剩余学位可招收其他经商、自主择业、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

四、招生办法

(一)菁城片区招生办法

1.各园招生时须按批次逐批录取,优先保障招生区域范围内的生源和政策生源。遇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公办园的可选择民办园就读。

2.实验幼儿园当学位无法满足时,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的可调剂到所在片区仍有学位的公办园或选择民办园就读。

3.工业园区幼儿园招收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子女后,空余学位按以下批次顺序录取:

①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②菁城片区市直单位(市直学校)的干部职工子女;

③漳平“四上”规模企业法人代表子女;

④在漳平注册的、且近两年中有一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人代表子女;

⑤全家户籍和房产均在菁城片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的需要调剂的幼儿;

⑥全家户籍或房产在菁城片区范围内需要调剂的幼儿。

若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工业园区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方式,额满为止。

4.民办幼儿园有空余学位的可以面向区域外的适龄幼儿招生。

(二)桂林片区招生办法

1.各园招生时须按批次逐批录取,优先保障招生区域范围内的生源和政策生源。遇某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幼儿园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满为止。未派到公办园的可选择民办园就读。

2.桂林中心幼儿园的剩余学位由户籍和居住地都在高明、南美的幼儿,当学位不足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入学。

3.下桂林幼儿园的剩余学额招收户籍和居住地都在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幼儿,当学位不足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入学。

4.九龙桂冠幼儿园优先招收九龙桂冠本楼盘住户的适龄幼儿、全家户籍在桂林辖区内(指上下桂林、后福、高明、南美、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居(村)民子女,剩余学位可向辖区外招生。

5.闽西南幼儿园优先招收闽西南商贸城、滨江上城楼盘住户的适龄幼儿、全家户籍在桂林辖区内(指上下桂林、后福、高明、南美、黄祠、瑞都、石板坑、山羊隔)的居(村)民子女,剩余学位可向辖区外招生。

(三)漳平工业园区普通员工随迁人员子女

1.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与企业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企业员工的子女,统筹安排在工业园区幼儿园就读(若企业员工离开园区企业不再务工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办园学位,其子女下学期工业园区幼儿园等公办园将不再接收就读)。

2.工业园区附城乡镇企业(西园、和平、芦芝)除了选择去工业园区幼儿园就读,仍然允许自愿选择就近乡镇幼儿园就读。

3.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园区管委会组织报名、审核确认,由园区管委会统一向教育局办理手续。

(四)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国外)适龄幼儿

根据其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或《户口簿》情况,可到居住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申请就读,其中台胞、侨胞及外籍适龄儿童参照上级有关政策给予安排。

(五)其他外来务工(经商、自主择业)人员子女

在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申请登记,到暂住地和务工单位所在区域有空余学额的幼儿园(班)入园。

(六)各乡镇幼儿园

按所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所属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就近入园。

五、政策性照顾对象

凡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统筹安排在公办园就读。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含在编在岗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武警)。

5. 台商、三峡移民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直系子女(龙岩市管人才及以上)。

6.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三代直系亲属。工业园区新供地企业法人直系子女。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非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在职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现还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直系子女<园区企业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公示,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经市工信科技局或商务局或住建局审核公示>);

7. 本园教师直系子女(园聘教职工需服务满2年);

8.2017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一企一策”中涉及企业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直系子女就学的,按市政府就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备忘录中的规定执行,由市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主要领导须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9.房产在城区的乡镇在编在岗干部子女(按漳委〔2017〕52号执行);

10.本市处级干部的孙子(女), 及在外地工作的漳平籍副处级以上干部子女;

11.初中委托管理学校教师视同所托管学校(二中、三中)教师,其子女入学享受市直校政策;

12. 其他符合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及漳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六、登记报名时间、地点

1.城区公办幼儿园2020年 8月15 日(星期六)1天

(1)符合一、二、三、四批次的、含政策性照顾生在所申请幼儿园登记验证。

(2)漳平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生和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登记汇总;“一企一策”政策性照顾生和相应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工信科技局审核登记汇总。

3)不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外来务工和进城务工、经商、自主择业人员的随迁子女,申请到城区公办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除外)就读的在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登记审核建档,登记时间从8月12日至8月14日止。

2.城区民办幼儿园:2020年8月22日~8月23日(周六、周日)2天,在所申请幼儿园登记验证。

3.各乡镇报名时间自行确定。

七、验证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城区适龄幼儿

(1)户口簿、出生证、父母双方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购买商品房已交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票凭证);

(3)三个月以上缴交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宽带等票据凭证;

4)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属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乡镇干部的应提供单位证明及近三个月工资证明表。

2.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含“一企一策”)随迁子女(由园区管委会或工信科技局确认)

(1)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

(2)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

(3)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近3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3.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

(3)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单位公章);

(4)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政策性照顾生

1)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园区新供地企业和“一企一策”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a.企业营业执照;b. 法人证书或中高层管理人员任命书,属受聘高级技术人员的须提供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c.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d.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e.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三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f. 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g.中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交能证明其职位的有关材料(如:公司年度财务总报表、销售总报表或生产计划总表等有申报人员审核签字的原件及复印件)。

2)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a.劳模、优秀员工等荣誉证书;b.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学儿出生证;c.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d.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三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e.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3)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并于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法人:a.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b.法人证书;c.企业年纳税证明;d.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e.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军人:a.现役军人证;b.结婚证、家属户口簿;c.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其他:a.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b.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单位公章);c.户口簿、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d.体检单、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八、有关说明

1.房产要求

1)须住宅用途。《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房屋产权人应是适龄幼儿父母(或适龄幼儿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应是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2)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其它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3)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户,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户籍所在区域幼儿园登记;购买并居住在政策安置房的视同等片区内居民待遇。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区域幼儿园登记。

(4)购买商品房(含集资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排在本批次末登记。

5)自建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但已实际入住的业主直系子女,业主须提供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等证明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排在本批次末登记。

(6)招生区域内未交房但有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的业主以及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随迁人员子女,有与房管部门签订《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排在第五批次末登记。

(7)持“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子女现在没有在该区域幼儿园就读。

8)适龄幼儿父母双方因实际困难,在城区无房产,而适龄幼儿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幼儿出生申报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并实际居住在一起,且持有漳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的,在城区其适龄幼儿和父母双方均无房产的,视同区域内招生对象给予登记建档。

2.户籍要求

(1)户籍指正式迁入,不含寄户、租房户,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

2)全家户籍是指父母与适龄幼儿户籍同册,或者适龄幼儿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至少2人在同一户口簿上(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适龄幼儿)。

3)祖籍指祖父(母)、父(母)、适龄幼儿三代人的户籍一致。

4)籍户单独寄居(寄户)在城区亲友的适龄幼儿,视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子女指在漳平城区的科级建制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龙岩市属单位)、在城区的市属国有企业和群团组织的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直系子女(不限户籍)。

4.福利院收养的幼儿,按领养监护人的房产、户口认定。参加随机派位的双胞胎适龄儿童,只能捆绑抽取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

5.城区指菁城街道和桂林街道的上桂林社区、上江社区、下桂林社区、城南社区。

6.政策生范围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7.适龄幼儿只能到一所公办幼儿园登记,重复登记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民办园。

九、其它事项

1.成立漳平市城区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1)幼儿园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陈菲菲

常务副组长:陈锡贵、黄东方

副组长:张碧华、沈滨

成  员:郑晓峰、郭余云、徐秀铮、陈宝钗、谢敏、苏丽萍、黄晓娟、连晓环、李秀梅

(2)幼儿园招生监察小组

组  长:王建英

副组长:陈垂中

成  员:邓光恩、陈文塔

2.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民政局、税务局等单位及菁城和桂林街道、社区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3.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随意调整招生计划;不得擅自与开发商或企业、单位签定适龄幼儿入园协议;严禁擅自接收不及龄幼儿入园;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入园测试;服从教育局招生调配,积极接纳漳平工业园区员工子女。

4.严格控制班生规模。班生规模按幼儿园班额标准控制,每班不得超过36人。插班生须在有学额空位的前提下予以安排,按招生规则安排区域范围内生源和漳平工业园区生源至额满为止。

5.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公办园按龙岩市统一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违规收取费用。普惠性民办园在政府指导限价内收费,其它民办园按成本核定收费标准,报教育局、物价局备案,并向家长公示。

6.认真做好信息录入工作。各园新生花名册按“福建省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所需栏目设计并录入,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后果自负。

7.城区各园应将招生信息(6月15日前)和招生名单(8月30日前)张榜公布。

8.各园应采取有力措施处理好招生供需矛盾,保障招生公平、规范,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努力满足群众入园需求。教育局将对各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本方案由漳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漳平市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规定和“阳光招生”要求,结合漳平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坚持遵循志愿、统筹安排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一)招生计划

实小6个班、附小6个班、二附小6个班、城关小学5个班、铁路小学2个班、逸夫小学4个班、第二实小5个班、实小桂林校区3个班、城北小学8个班、新民小学(城南小学)6个班,共51个班(各校实际开班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由教育局确定)。每个班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二)招生范围

1.城区小学(实小、附小、逸夫小学、铁路小学、二实小、二附小、实小桂林校区、城关小学、城北小学、新民小学〈城南小学〉,下同)招收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招收本辖区内的适龄儿童。

3.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和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安排在城区或附城小学(西园、和平、芦芝中心学校)入学。

四、招生时间与报名登记地点

(一)招生建档登记时间:2020年8月8日

(二)招生建档报名地点

1.有城区房产,有城区户籍的在招生片区内的小学登记审核建档。

2.漳平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生和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园区管委会审核登记汇总;“一企一策”政策性照顾生和相应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在工信科技局或园区管委会审核登记汇总。

3.不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外来务工人员和进城务工、经商、自主择业人员的随迁子女,申请到实小、附小、二附小除外的城区小学和附城小学就读的在漳平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登记审核建档,登记时间从2020年8月1日至8月8日止。

4.华龙二期楼盘(不含华龙一期、安置房及12#、17#、18#楼)在实验小学登记审核建档。

5.其它政策性照顾生在附小登记审核建档。

五、招生办法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部录取在招生范围的小学就读。

1.房产(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且有实际入住)和全家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2.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3.全家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原住民的适龄儿童。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市招生委员会统一调配录取。适龄儿童入学的调配顺序按先招生范围内调配,后招生范围外调配,具体顺序按如下批次进行。

1.有房产(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有实际入住,房产在招生范围内,但无全家户籍的的适龄儿童;

2.有房产(有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土地证)无实际入住,房产在招生范围内,但无全家户籍的的适龄儿童;

3.无房产,学儿和父(母)户籍均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4.市直单位(行政事业、群团组织、街道办事处)在漳平城区无房产、无户籍的在编在岗正式干部、职工子女。

5.自建房(含集资建房)有实际居住,但无全家户籍的适龄儿童;

6.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工业园区企业就业满6个月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

7.在招生范围内有购房(具有购房合同且有缴交按揭的税务凭证)、有交房凭证但未入住,无全家户籍的业主直系子女;

8.招生范围内有购房(具有购房合同且有缴交按揭的税务凭证)但未交房,无全家户籍的业主直系子女;

9.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业未满6个月)和在非漳平工业园区进城务工及外来务工(含经商、自主择业)人员的随迁子女。

录取调配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由所在片区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录取,并按规定班额派满为止。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市招委会再次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有剩余学位的城区小学或附城小学就读。随机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房产、户籍等要求

1.房产要求:须住宅用途(房产属生活住宅性质)。《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下同)登记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大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应是唯一住房,其《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2.户籍要求:适龄儿童的户籍应与父亲或母亲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7日。户籍迁入时间在2020年8月7日(含)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3.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外籍(国外)适龄儿童,根据其直系亲属《不动产权证书》或《户口簿》情况,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居住地相对较近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其中台胞、侨胞及外籍适龄儿童参照上级有关政策给予安排。

(四)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为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及市外务工人员到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务工,漳平市实小、附小、逸夫小学、城关小学分别安排小学一年级招生名额10个、10个、10个、20个,专门用于在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务工人员(与园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个人工伤保险、就业满6个月以上。截止2020年8月7日,以工伤保险缴纳时间为准)子女入学,经园区管委会审核确认,采取随机派位方式予以录取,随机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漳平市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资格审核、公示确认,主要领导签字后报教育局统一办理,并由园区管委会和教育局共同组织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2020年秋季原新民小学停止招生,城南小学校名更名为新民小学。

六、有关规定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生范围

政策性照顾生安排在实小、附小、二附小、逸夫、城关小学、二实小、城北小学、城南小学就读。当同一学校无法满足政策生需求时,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含在编在岗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武警)。

5.台商、三峡移民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直系子女(龙岩市管人才及以上)。

6.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三代直系亲属。漳平工业园区新供地企业法人直系子女。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和非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在职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现还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6个月以上、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直系子女<园区企业经园区管委会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经市工信科技局或商务局或住建局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7.城区本校教师直系子女。

8.2017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一企一策”中涉及企业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直系子女就学的,按市政府就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备忘录中的规定执行,由市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主要领导须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9.福建惠丰建筑有限公司开发的华龙二期房产(协议期内,不含华龙一期、安置房及12#、17#、18#楼)的业主直系子女。

10.因2017年秋季实施“阳光招生”以来(即2017、2018、2019年入学)录取在城区某小学的学生,其亲弟、妹若因片区调整造成不能与亲兄、姐同校的(不含原协议单位),今年申请与亲兄、姐同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11.其它符合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漳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12.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政策生范围以本文件规定的为准。

(二)其它说明

1.关于房产与户籍

(1)全家户籍是指父或母、学儿2人以上(特殊家庭的指法定监护人和学儿)。

(2)原住民:指出生入户在片区内且中途未变更(求学、服兵役除外),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享受本村(居)福利待遇的;②有祖辈房产证或土地证;③祖辈出生且居住在片区内的。

(3)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中的户籍是指全家户籍在实际居住地的社区。

(4)房屋产权人以《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为准,其他购房协议、房产公证等证明材料不得作为招生依据。

(5)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的拆迁户直系子女,业主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地或原全家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全家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审核建档。

(6)购买商品房(含单位集资建房),因客观原因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但已交房且实际入住的业主直系子女,业主须提供合法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务凭证)、交房手续和缴交三个月以上的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

(7)自建房和其它单位(村)、个人开发的商住房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已实际入住的业主直系子女,业主须提供当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社区等证明和缴交三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

(8)购买并居住在政策性安置房的业主子女视同片区内招生对象。

(9)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的视同非漳平工业园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应提供与房管部门签订《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合同》。

(10)持“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入学的,必须是该房原业主直系子女现在没有在该片区内(含原划片的片区)小学就读,即每套房产小学每六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入学机会(多胞胎生育和法定照顾合法生育的按实际出生人数及年限)。

(11)学儿户籍单独寄居(寄户)在城区亲友的适龄儿童,视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2)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因实际困难,在城区无房产,而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出生申报户籍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均同册且中途未变更,并实际居住在一起,且持有漳平市不动产管理中心提供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材料的,在城区其适龄儿童和父母双方均无房产的,视同片内招生对象给予登记建档。

2.关于特殊情形

(1)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学的,由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审核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办理。

(2)福利院收养的适龄儿童,按领养监护人所提供的入学条件认定。

(3)参加随机派位的多胞胎适龄儿童,只能捆绑抽取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多胞胎随机派位后,相应学校扣减派位人数。

(4)城北小学招生范围内的居民直系子女可自愿向教育局申请到铁路小学入学。若遇学位不足时,按申请先后顺序安排。

3.其他

(1)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按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片区内小学登记建档,填写《漳平市2020年小学招生资格审核登记表》。符合招生条件的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填写登记表时应写明是否服从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未填写或不愿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建档。

(2)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未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学校登记建档,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登记建档,其中进城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芦芝、西园、和平等中心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每人只能到一所学校登记建档;重复登记的,不得参加正常录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登记建档应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均应为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

1.城区适龄儿童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出生证;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或《土地证》;

(5)三个月以上缴交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宽带等票据凭证;

(6)原住民须提供原住民相关材料;

(7)购买商品房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未交房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银行缴交按揭税票凭证);

(8)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9)“二手房”须提供原房产证户主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

2.漳平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生和园区务工随迁子女;“一企一策”政策性照顾生和相应企业务工人员子女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出生证;

(4)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5)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

(6)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帐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7)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其他进城务工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

(2)父母双方身份证;

(3)出生证;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凭证或务工证明;

(5)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政策性照顾生

(1)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园区新供地企业和“一企一策”法人及文件规定的高层管理人员:a.企业营业执照;b.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c.法人证书或高层管理人员任命书,属受聘高级技术人员须提供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d.户口簿;e.父母双方身份证;f.出生证;g.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h.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i.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j.高层管理人员需提交能证明其职位的有关材料(如:公司年度财务总报表、销售总报表或生产计划总表等有申报人员审核签字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法人:a.企业营业执照;b.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c.法人证书;d.税务局企业年纳税证明;e.父母双方身份证;f.户口簿;g.出生证;h.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3)现役军人:a.现役军人证;b.结婚证;c.家属户口簿;d.父母双方身份证;e.出生证;f.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4)还在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a.劳模、优秀员工荣誉证书和文件;b.户口簿;c.父母双方身份证;d.出生证;e.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f.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g.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5)其他:a.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或相关文件规定的确定部门出示的证件;b.户口簿;c.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d.出生证;e.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

八、其他事项

1.成立漳平市城区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1)小学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陈菲菲

常务副组长:陈锡贵、黄东方

副组长:张碧华、陈友钦

成  员:卢范坤、林孝宗、苏小龙、黄秀玲、卢伶俐、

陈士礼、郑桂春、杨郑杰、张建华、陈龙炜、

张登龙、吕立尊、陈文友

(2)小学招生监察小组

组  长:王建英

副组长:陈垂中

成  员:邓光恩、陈文塔

2.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民政局、税务局、菁城和桂林街道、社区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3.教育局和教育局监察室要对小学“阳光招生”和“阳光编班”实行全程监督。

4.2020年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网站、公示栏、电视台和给城区幼儿园大班每位幼儿印发通知单等形式公布并公示。申请就读城区小学的适龄儿童的资格审核和各种有效证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5.中小学学籍信息已全国联网,学生从小学一年级至高中毕业只有一个学号并和其身份证号相关联,凡提供错误信息的不予更改且后果自负。

6.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继续取消原学校与有关单位、企业、开发商的协议(本文件规定除外),未经市政府同意,学校不得擅自与开发商或企业、单位签定适龄儿童入学协议,严禁擅自接收不及龄儿童入学(含寄读一年级),违者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7.教育局和学校派人至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核对户口、房产信息,凡出具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予以曝光且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无条件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城区以外的小学入学。

8.凡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个人),市纪委、监委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提交有关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九、本方案由漳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漳平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附件

 

2020年漳平市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1.实验小学

(1)和平中路西侧,北至赤山路交界点,南至解放路北侧交界点。

(2)外环西路东侧,北至赤山路延伸至御兴宫交界点,南至武馆路交界点。

(3)福满社区、菁西社区和顶郊社区的原住民直系子女。

2.城关小学

(1)外环西路西侧,南至漳平电厂后门交界点,西至顶郊乌坑水库交界点,北至福满北路交界点。

(2)城北双拥路南侧,东至铁路交界点,西至福满北路交界点,南至交通岛交界点。

(3)和平中路西侧,北至交通岛,南至赤山路交界点

3.实验小学桂林校区(桂林中心学校)

下桂林社区(不含闽西南、滨江上城楼盘业主直系子女)、瑞都村、山羊隔村的辖区。

4.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

(1)和平中路东侧,东至鹰厦铁路交界点,北至交通岛交界点,南至九龙江。

(2)景弘路南侧,西至解放路交界点,东至外环东路交界点。

(3)外环东路西侧,北至景弘路交界点,南至东坑口铁路桥交界点的富山社区和菁东社区。

(4)外环东路东侧,北至富山北路交界点,南至东坑口铁路桥交界点的富山社区。

(5)菁东社区原住民直系子女。

5.教师进修学校第二附属小学

(1)外环东路南侧,西起交通岛鹰厦铁路桥,东至外环东路交界点。

(2)景弘路北侧,西至鹰厦铁路交界点,东至景弘路与外环东路交界点。

(3)外环东路东侧,北至东湖路交界点,南至富山北路交界点,东至和平镇(东坑隔)交界点。

(4)东湖路南侧,西至省道208线交界点,东至和平东坑隔交界点。

(5)菁东社区原住民直系子女。

6.铁路小学

(1)铁路社区辖区。

(2)和富路西侧,南至外环东路交界点,北至工业路。

(3)金色华城和钟利楼盘业主直系子女。

(4)铁路社区原住民直系子女。

7.桂林逸夫小学

(1)上桂林社区辖区。

(2)和平南路东侧,北至桂林路交界点,南至林昌路交界点。

(3)林隆南路北侧,北至九龙江,南至林隆南路交界点,西至南学堂路。

(4)上桂林社区和上江社区原住民直系子女。

8.第二实验小学

(1)桂林路西侧,北至林昌路交界点,西至桂林南路交界点,南至外环东路交界点。

(2)外环东路南侧,东至桂滨路,西至东外环路与南学堂路交界点(往永福路口),南至厚福村交界点。

(3)永福镇大坂村和厚福社区村民直系子女。

(4)城南社区原住民直系子女。

9.城北小学

(1)城北双拥路北侧,东至铁路交界点,西至福满北路交界点,北至工业路。

(2)外环东路连接东湖路北侧,西至和富路交界点,东至和平镇东坑交界点,北至和平镇交界点。

10.新民小学(城南小学)

(1)和平南路西侧,北至林隆南路交界点,南至外环东路与南学堂路交界点(往永福路口),西至南学堂路。

(2)桂林街道高明、南美社区和黄祠、石坂坑村辖区。

(3)和平中路西侧,北至解放路南侧交界点,南至九龙江。

(4)江滨路北侧,东至漳平大桥,西至顶郊大桥交界点。

(5)解放路、武馆路南侧,东至和平路西侧交界点,西至外环西路交界点。

(6)外环西路东侧,北至武馆路交界点,西南至顶郊乌坑水库交界点。


漳平市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省、市有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规定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有效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进程,全面实施免试入学、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和初中招生的良好秩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和办法

(一)各乡(镇)中学遵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凡户籍在本乡(镇),生活能够自理的小学毕业生,均须全部招收至初中学校就读(三项残疾毕业生应跟班就读)。永福、新桥两镇分别有2所初中学校,每所学校的招生任务分别由两镇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分配(录取方案报市招委会审批),确保全镇完成招生任务。

各乡(镇)中学原则上不得跨乡镇招生(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因特殊原因确需跨乡镇录取的,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户籍地中学、接收学校和两乡(镇)招生领导小组(经办人签名、盖公章)同意后方可录取。

(二)学籍在城区小学,户籍关系在各乡(镇)且在菁城、桂林街道辖区内无房产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由原户籍乡(镇)中学录取。

(三)漳平二中、漳平三中的招生由市教育局根据本方案分批次统一录取。

漳平二中招生范围:房产在漳平市桂林街道辖区的小学毕业生;②房产在漳平市菁城街道辖区解放路以南(东起步行桥解放路与江滨路交叉口,经解放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至解放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江滨路交叉口的原卫计局大楼)的小学毕业生。

漳平三中招生范围: 房产在漳平市菁城街道解放路以北,即菁城街道辖区内除漳平二中招生范围外的小学毕业生

1.漳平二中初中招生录取批次和招生对象

第一批:漳平二中招生范围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政策性照顾生;

第三批:属漳平三中录取对象,自主选择到漳平二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

第四批: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6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的随迁子女;

第五批: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就业未满6个月)、非漳平工业园区进城(含外来)务工的随迁子女。

2.漳平三中初中招生录取批次和招生对象

第一批:户籍在漳平市,房产在漳平三中招生范围且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批:政策性照顾生;

第三批:随机派位录取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6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企业员工)随迁子女10人;

第四批:户籍在漳平市,房产在漳平三中招生范围但未实际入住的小学毕业生;

第五批:房产在漳平三中招生范围的非漳平户籍小学毕业生。

采取依次分批进行录取,录取过程中遇到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由市招委会及所在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方法进行录取,按规定班额派满为止。参加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有剩余学位的附城中学就读(随机派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漳平工业园区企业普通员工及其它进城(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主申请报名统筹安排在二中、三中和平校区(和平中学)、二中芦芝校区(芦芝中学)、二中西园校区(西园中学)就读。

(五)属于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要求回市内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8~10日持户口簿、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内中学审核建档。

(六)录取工作结束后,各中学原则上不得转录取。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转录取的,须由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录取学校、接收学校和相关乡(镇)招生领导小组同意,报市招委会审批后方可转录取。

各中学不得违规招生。若发现不规范招生行为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有关规定说明

(一)政策性照顾生范围

1.烈士直系子女;

2.龙岩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先进者直系子女;

3.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直系子女;

4.现役军人直系子女(含在编在岗消防救援人员、原森林武警);

5.台商、三峡移民子女及高层次人才直系子女(龙岩市管人才及以上);

6.漳平工业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和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资质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四类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三代直系亲属;漳平工业园区新供地企业法人直系子女;漳平工业园区企业和非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在职高层管理人员(正、副董事长或正、副总经理和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现还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的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就业满6个月以上、在漳平市就业网系统能查询到相关就业信息的〉直系子女<园区企业经园区管委会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经市工信科技局或商务局或住建局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7.2017年以来市政府出台“一企一策”中涉及企业在职高层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直系子女就学的,按市政府就相关企业“一企一策”备忘录中的规定执行,由市工信科技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把关,主要领导须签字,单位盖章并公示。

8.其它符合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龙岩市委、市政府,漳平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随迁子女或孙子女经审核,公示后自行选择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就读。

9.漳平二中、三中本校(含委托校)教师直系子女原则上安排本校就读(不含到二、三中交流的教师)。

10.漳平二中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10人、三中招收男子足球特长生10人(参加漳平市级及以上足球联赛获奖的主力队员)。

(二)有关户籍、房产的几点说明

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并由经办人签名、盖公章(下同)。

1.户籍:小学毕业生的户籍应与父(母)亲、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同册”:①户口不同册,但户籍地址为同一住址;②爷孙同册,但父(或母)不同册。

备注:户口簿复印件应为户口簿首页的户主信息(有盖公安派出所公章)与学生信息复印在同一张。

2.房产:须住宅用途(房产属生活住宅性质)。房屋产权人应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房产面积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应是唯一住房;若房产产权属共有,其个人产权应大于总面积的50%,且面积大于50平方米)。

(1)实际入住

1)固定住房:①固定住房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未办产权证凭合法购房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房产证已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经办人签名、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漳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房产证明。②提供缴交3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

2)无证自建房:提供有经办人签名、盖公章的村委会(社区)及当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和缴交6个月以上水、电、有线电视或网络等票据凭证及漳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

3)有证祖房:直系祖辈拥有片区内房产的产权并实际居住,小学毕业生与直系祖辈同册,并与直系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小学毕业生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材料:除需提供与固定住房相同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漳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学生父母双方无房产登记证明)。祖辈的廉租房(或公租房)不能认定为祖房(下同)。

 4)无证祖房:直系祖辈拥有片区内房产但无产权并实际居住,小学毕业生与直系祖辈同册,并与直系祖辈实际居住在一起的小学毕业生可视为片区内的招生对象(提供材料:与无证自建房相同)。

(2)未实际入住:①具有“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②片区内未交房但具有购买合同和缴交按揭的税务凭证。

户籍及固定住房,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3.小学毕业生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内购买并实际入住在政策性安置房的,视为在招生范围内具有房产。

4.小学毕业生父或母在招生范围内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与房管部门签订《廉租公租住房租赁全同》且实际入住的,视为在招生范围内具有房产。

5.小学毕业生户籍单独寄居(寄户)在菁城、桂林街道的视同非漳平工业园区进城(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需提供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6.因城市规划建设等原因拆迁户,若有房屋安置,按房屋安置所在地认定;若无安置,按原居住地或原户籍所在地认定。

7.2020年7月31日以后迁入户籍或购房的小学毕业生统筹安排在漳平二中、二中芦芝校区(芦芝中学)、二中西园校区(西园中学)、三中和平校区(和平中学)就读。

(三)政策性照顾生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园区规模以上企业、园区新供地企业和“一企一策”法人及文件规定的高层管理人员(一式两份):①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④法人证书或高层管理人员任命书,属受聘高级技术人员的须提供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⑤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⑥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⑦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⑧高层管理人员还需提交能证明其职位的有关材料(如:公司年度财务总报表、销售总报表或生产计划总表等有申报人员审核签字的原件及复印件)。

漳平市级以上<含漳平市级>人民政府表彰的劳模、园区优秀员工(一式两份):①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②劳模、优秀员工等荣誉证书;③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⑤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2.非园区“四上”规模企业且近两年纳税均在100万以上的法人:①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③企业验资报告、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④法人证书;⑤税务局企业年纳税证明(或财政局证明)。

3.现役军人:①户口簿;②现役军人证;③结婚证。

4.其他:①户口簿、父母双方或监护人身份证;②提供相关荣誉证书或相关文件;③劳动合同。

(四)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在漳平工业园区务工(含“一企一策”)随迁子女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①《就读申请报告》(须有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名);

②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③园区企业务工正式合同(签订一年以上);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漳平人社部门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及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明细(加盖社保中心及企业公章);

⑤近6个月银联工资转账明细(加盖银行公章)。

2.非漳平工业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申请报告》(须有学生本人、学生家长签名);

②《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③《劳动合同》(须签订半年以上且须有法人代表、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④近三个月工资证明(须有财务人员或法人签名、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⑤《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内)原件、复印件(须有经办人签名、盖公章)。

备注:若经营者或法人是家长本人,只需提供①②⑤项。

3.非漳平市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

(五)继续实行农村薄弱初中学校委托管理工作

吾祠、灵地乡初中委托漳平三中管理;官田乡、拱桥镇初中委托漳平二中管理;麦园初级中学委托新桥中学管理。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在校小学毕业生均应在就读学校报名。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信息采集与小学六年级学生学业质量检测报名同时进行。

(二)学生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交与其子女(被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本市常住居民户口簿及与该户籍一致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发票;若户口簿的户主与房产证的房主不一致的,需提供亲属关系的相关证明(如出生证、结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由学校经办人注明系原件复印并签名、盖公章。

(三)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小学校长必须高度重视学生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应指定专人认真做好《2020年漳平市初中招生报名登记花名册(样式)》(附件2)的录入、校对、审核工作,并在班级、学校的对内对外公开栏公示,由学生及家长确认无误签名(附件3)。凡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材料骗取报名或录取资格的学生和有关单位,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小学初审后应于2020年7月3日前将毕业生报名表及有关验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由各乡镇(街道)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校公示5日,再以Excel表格形式将资格审核名单于2020年7月10日前发送到zpsxsc@126.com,同时将纸质《报名登记花名册》上交市教育局中教股

(五)符合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录取资格的城区小学和乡镇小学毕业生由相关小学(中心校)派专人到漳平二中、漳平三中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漳平三中

漳平二中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8月1日

实小⑴~⑶班

实小⑷~⑸班

实小⑶~⑸班

实小⑴~⑵班

8月2日

实小⑹~⑻班

铁路小学

铁路小学

实小⑹~⑻班

8月3日

附小⑴~⑶班

附小⑷~⑹班

附小⑷~⑹班

附小⑴~⑶班

8月4日

附小⑺~⑼班

新民小学

新民小学

附小⑺~⑼班

8月5日

铁路小学

城关小学

实小桂林校区

桂林中心学校

实小桂林校区

桂林中心学校

铁路小学

城关小学

8月6日

符合三中录取资格的乡镇小学

逸夫小学

逸夫小学

符合二中录取资格的乡镇小学

8月7日

漳平工业园区在职高管、劳模、优秀员工随迁子女;城区小学补全材料

漳平工业园区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小学补全材料

8月8~10日

符合三中录取资格的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符合二中录取资格的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六)本地(漳平市)户籍不符合漳平二中、三中录取资格的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中心校)通知其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相应招生中学审核建档。

(七)符合乡镇中学录取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由相应招生中学负责审核(具体时间:2020年8月8~10日)。

(八)漳平工业园区政策性照顾生和园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报材料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审验、登记、汇总;“一企一策”政策性照顾生和相应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申报材料由工信科技局或园区管委会统一审验、登记、汇总。

四、录取办法

1.各乡镇中心校、市直小学须将《初中招生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分发给学生,于新生报名时上交中学班主任。

2.各乡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组织辖区内中学于2020年8月12日前完成初中招生工作并将预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到市教育局中教股邮箱zjg7532477@126.com。

3.各中学须按规定时间到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8月17日

漳平三中

灵地中学、吾祠中学

漳平二中

二中拱桥校区、官田中学

8月18日

三中和平校区、二中芦芝校区

二中南洋校区、二中西园校区

8月19日

三中溪南校区、三中象湖校区

双洋中学、赤水中学

8月20日

永福中学、永福初级中学

新桥中学、麦园中学

五、招生要求

(一)加强领导

1.成立漳平市中学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察,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

(1)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陈菲菲

常务副组长:陈锡贵、黄东方

副组长:易永柏、陈建忠

成  员:张国志、程永生、苏建宝、范炳钦

(2)招生监察小组

组  长:王建英

副组长:陈垂中

成  员:邓光恩、陈文塔

2.各乡镇(街道)必须于2020年6月20日前成立2020年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上报招生工作方案。

(二)市公安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民政局、税务局、菁城和桂林街道办事处及国土所、社区等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信息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初中招生的全过程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部门的监督,增强初中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和“阳光编班”。凡发现徇私舞弊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

(四)市招生监察组协同审核城区小学的毕业生学籍、户籍、住房等情况;乡镇招生监察组协同审核乡镇小学的毕业生学籍、户籍等情况。

(五)各小学应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小学毕业生和家长。

(六)各中学严格按方案招录初中新生,并将录取名单在学校对内对外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来源:漳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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